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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稅小知識
看著一堆單據,頭都快抓破了也搞不懂什麼可以扣稅,什麼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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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稅小知識
看著一堆單據,頭都快抓破了也搞不懂什麼可以扣稅,什麼不行.
列舉扣除額涵蓋以下六大項, 看看自己是否有符合的

1. 人身保險費

假如你的家人(這裡所謂的家人,包括你自己、你的配偶以及接受你撫養的直系親屬)有購買下列幾種保險,都可以憑單聚將保費金額填寫在扣除額這一欄。不過,保費申報金額也有上限,每人最高只能夠填寫24,000元。家中投保人數越多,所能享有的扣除金額也越高,例如:老王1家有3口保險,可以扣除的保費支出就達72,000元(24,000 × 3人)。

這些保險都可以列舉扣除:

人壽保險、健康保險、旅遊平安險、軍公教保險、勞工保險、眷保、學生平安保險。

這幾種保險不能列舉扣除:

產險(例如汽車責任險)、兄弟姐妹或其他非直系親屬的保險、未經財政部核准在台銷售的國外保險公司保單(不過,如果你有親屬住國外,糗在當地投保人身保險的保費,仍可憑保費收據症北及保單影本申報扣除)

2. 房屋租金

假如你或你的配偶,以及扶養的直系親屬在國內(注意喔,國外不算)租房子「住」(若是租來做為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也不可以),所支付的租金可列入「列舉扣除額」申報,不過每1戶申報的扣除額上限為12萬元。舉例來說,假無你每個月租金支出是1萬元,可以申報的扣除額就是12萬元(1萬元 × 12個月);假如你的租金支出是1.5萬元,雖然全年支出是18萬元(1.5萬元 × 12個月),但你可以申報的扣除額還是12萬元。

房屋租金申報條件:

(1) 自己、配偶和撫養的直系親屬在國內租房子
(2) 房子用來住,不是做生意
(3) 沒有申報購屋借款利息

3. 醫藥及生育費

如果你家中成員在過去依年裡有重大醫療花費,要特別注意這一項,因為它可以減輕你不少稅務負擔。不過醫療花費也不是隨便你怎麼報都行,有下列限制:

(1) 只限你、你的配偶和被你們撫養親屬的醫療和生育費用才能申報。
(2) 只限於公立醫院、全民健保醫院、診所和財政部所認定「會計記錄完備」的醫院,所開的費用收據才能申報。

4. 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

假如你限在注的房子還在付貸款,貸款的「利息」(不是你貸款的金額)可以申報扣除。如果過去1年你所支付的利息金額低於30萬元,可以據實提列全額扣除,但如果超過30萬元,則只能填上30萬。

5. 災害損失

假如你和家人的房屋或財產因為天災(例如颱風、地震等)而造成損失,你可以根據實際損失的金額,填寫申報書上的這一項。金額沒有上限,損失多少,就報多少。不過,這部表示你可以憑空捏造,必須提出財政部國稅局所屬單位所核發的証明才行。

6. 捐贈

這裡所謂的捐贈,包括下列幾種:

(1) 對合於規定的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的捐贈

不過,你所填寫的金額,最高不得超過綜合所得金額的20%。例如你的綜合所得(也就是全部所得總和)為100萬元,而擬實際捐贈給慈善機關的捐款為30萬元,對不起,你所列舉的捐贈金額也只能有20萬元。

(2) 對政府的捐獻或有關國防、勞軍的捐贈

假如你曾經有這種捐款,只要保留了收據,捐多少就可以扣除多少。

(3) 對候選人競選經費的捐贈

假如你熱愛政治,曾經對你所支持的候選人提供競選經費上的支持,這些捐款也可以扣稅。不過,有3項限制:
-a. 無論捐給誰,捐了多少錢,每個人最多只能申報2萬元。
-b. 捐贈日期是在候選人名字公告到投票日之間。
-c. 必須提供收據證明,而且必須是政府所規定的「公職候選人競選經費受贈收據」

(4) 對依法設立政黨的捐贈

稅法對於這種捐贈的扣除,有下列限制:
-a. 必須提供政黨受贈收據
-b. 政黨得票率必須超過5%,如果你捐贈的對象得票率低於5%,抱歉,就算有收據為憑,也無法享有扣除額。
-c. 金額不得超過綜合所得的20%,也不能超過20萬元。例如你的年所得為200萬元,實際捐贈金額為30萬元,雖然捐增金額僅佔綜合所得的15%(30萬÷200萬×100%),未超過20%的規定,但也只能填20萬元。

(5) 候選人競選經費

如果你自己就是參選人,那麼你參選期間的花費可以填入此項,以享受扣除額的優惠。但是,只限於自選舉公告日起至投票日後30天內所支付的競選活動經費,在這段期間以外的支出,是不能申報的。

(6) 依私立學校法之捐贈

這一欄大部分的人都用不著。所謂「依私立學校法之捐贈」,必須是透過財團法人私立學校興學基金會對於私立學校的捐贈,你所填寫的金額不得超過你綜合所得金額的50%。

資料來源: http://mepopedia.com/forum/read.php?397,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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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豐銀行係永豐金融控股公司的子公司,是由同屬該公司旗下的建華銀行與台北國際商銀於2006年11月13日藉對等合併而組成的。完全傳承先前兩家銀行的資質與資源,永豐銀行已能擁有極其綿密的營業網絡、高度創新的產品組合與最為先進的資訊系統;未來將以更高的熱誠,為全世界往來大中華地區的客戶提供最佳的金融服務,逐步實現闢建「21世紀金融新絲路」的願景。 1992年1月28日成立的建華銀行為全方位的商業銀行,個人金融與企業金融一直並重發展。除了傳統存放款外,該行更致力於金融產品之整合服務,以及擴增金融產品的科技含量。2000年成功推出整合存摺、放款、證券、基金等產品之「MMA投資管理帳戶®」 (Money Management Account®),奠定了該行在台灣產品創新的市場領先地位。另外,近年更運用其在電子商務的技術優勢及跨洲金融的獨家管道,陸續推出「B-to-B企業電子資金管理系統」(Pay-Web) 、「線上應收帳款承購」( e-Factoring) 及「CPA洲際管理帳戶」(CrossPacific Account)等產品,有效的為不同階層及性質的客戶提供突破時空限制的現金調度及資產管理的平台。2001年9月28日,該行與當時之建弘證券及金華信銀證券共組金控公司,正式成為永豐金控的一員。 台北國際商銀擁有近六十年的優良歷史,前身為創立於1948年5月4日之「台北區合會儲蓄公司」,1978年改制為「台北區中小企業銀行」,1998年5月14日再轉型為「台北國際商業銀行」。以其初始背景故,該行擁有大台北地區最為眾多的分支機構,並在該地區商鋪行號等中小企業中搭建起最紮實的客群基礎。也因為在台灣最繁盛地區擁有最忠誠穩定的顧客,該行的營業收益乃一向極為豐盈平順,在同業間常名列前茅。再加上該行的經營策略率皆以均衡業務成長與強化授信資產品質為主軸,經營績效與獲利能力乃得以長期高於業界平均水平。2005年12月26日,該行與當時的建華金控以換股的方式合併,正式成為永豐金控的一員。 永豐銀行依組織分工共設十八處、一室,並擁有129家國內分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及香港分行、九龍分行、澳門分行、洛杉磯分行、越南代表人辦事處、南京市代表人辦事處等國外分支機構,暨美國加州子銀行-美國遠東國民銀行(當地有十家分行,另設有越南胡志明市分行及大陸北京代表處)。本行目前尚擁有永豐金(香港)財務、永豐人身保險代理人及永豐金財產保險代理人等子公司,可以與本行專業分工、殊途並進的推展業務,為客戶提供最完善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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